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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关于支持江西实体经济发展的信贷指导意见

  9.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入,引导和帮助小型微型企业稳健经营、增强盈利能力和发展后劲,推动全省小型微型企业加快发展。省内各金融机构要配置专门的信贷额度,重点加大对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确保全年新增中小企业贷款继续稳定在全省新增贷款的三分之一以上,确保我省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省内各金融机构要继续深化“六项机制”(风险定价机制、独立核算机制、高效的贷款审批机制、均衡的激励约束机制、专业化的人员培训机制、违约信息通报机制),按照“四单原则”(小企业专营机构单列信贷计划、单独配置人力和财务资源、单独客户认定与信贷评审、单独会计核算),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业务条线的管理建设和资源配置力度,满足符合条件小微企业的贷款需求,确保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
  10.紧紧围绕农业基础设施、农业科技创新、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加大对现代农业的信贷投入。切实做好农田水利、重大水利工程、鄱阳湖生态水利建设等项目的信贷扶持,对符合条件的水利企业可探索发展大型水利设备设施的融资租赁业务,以及水利项目收益权质押贷款业务。省内各金融机构可采取联合贷款、银团贷款等方式对起步资金大、回收期长的重点项目提供信贷支持。建立“一县一品”金融支农服务模式,加大对特色农业、高效节水和农产品精深加工等方面的信贷支持,重点扶持新型农民经合组织、带动能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配套基地,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确保全年涉农贷款增量继续稳定在全省新增贷款的三分之一以上,确保县域存贷比继续稳定在50%以上。扩大农村抵(质)押物范围,探索发展大型农用生产设备、林权、水域滩涂使用权等抵押贷款,规范发展应收账款、股权、仓单、存单等权利质押贷款。
  11.进一步加大对教育、文化创意、服务外包、旅游、家庭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和都市服务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以江西特色的红色文化、绿色文化、古色文化为依托,大力扶持文化产业重点文化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支持景德镇陶瓷文化、鹰潭道教文化、赣州红色文化创意产业以及新闻出版、影视音像、民间工艺、动漫设计等文化市场,助推新型经济增长点不断壮大。密切注意服务外包业、旅游业和家庭服务业的融资需求,以南昌列为全国发展服务外包试点城市为契机,加大银企对接力度,扶持一批有实力、有市场、有效益的服务外包企业做大做强;加大对旅游企业和旅游项目的信贷投入,支持重点城市旅游服务设施建设。鼓励推进服务业以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为主的质押贷款创新品种,深化配套服务的信贷支持,完善服务业信用增强体系,逐步建立贷款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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