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省数字出版统计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省数字出版统计工作的通知


新华报业传媒集团、凤凰出版传媒集团、中国移动江苏公司、中国电信江苏公司、中国联通江苏公司、江苏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各园区,各开展数字出版业务的单位,局有关处室:
  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关于结合年度核验工作做好2011年新闻出版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要求,2011年统计年报工作将把网络出版单位、电子书出版、复制单位、国家级新闻出版产业基地(园区)纳入其中,为落实总署通知要求,同时准确掌握我省数字出版产业发展规模、效益,提高数字出版业管理水平,省局决定开展2011年全省数字出版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统计的范围
  本次调查统计的对象,包括省内网络出版单位(已取得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或电子书业务资质)、中国移动江苏公司、中国电信江苏公司、中国联通江苏公司、江苏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各园区(包括基地整体和营业收入、资产总额排名前10位的入驻企业)、其他开展数字出版业务的相关单位。
  本次统计的数字出版业务,主要包括电子图书(含电子图书的转换、编辑、销售)、网络报纸、网络期刊、网络学术出版物、网络在线教育、数据库出版物、网络游戏、网络音乐、网络动漫、手机出版物(包括手机书报刊、手机文学、手机游戏、手机动漫、手机彩铃、手机音乐等)、数字印刷、网络地图、网络原创文学、电子纸、专用电子阅读器的生产和销售等。
  二、填报方法
  1.网络出版单位(已取得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或电子书业务资质)登陆全国新闻出版统计网(http://www.ppsc.gov.cn),选择网页左上方的“在线直报”,登录系统填写《全国新闻出版单位基本情况表》、《新闻出版企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统计表》。
  2.江苏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各园区填写《国家级新闻出版产业基地(园区)统计报表》(见附件1),并负责安排(营业收入、资产总额排名前10位的入驻企业)登陆全国新闻出版统计网(http://www.ppsc.gov.cn),选择网页左上方的“在线直报”,登录系统填写《全国新闻出版单位基本情况表》、《新闻出版企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统计表》。
  3.中国移动江苏公司、中国电信江苏公司、中国联通江苏公司、其他开展数字出版业务的单位填写《2011年度江苏省数字出版统计报表》(见附件2)。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