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新闻出版(版权)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市、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省局机关各处室: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高全省新闻出版(版权)法治化水平,现就贯彻落实省政府法制办苏府法〔2011〕42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
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加强和改进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执法培训考核工作,是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提高新闻出版(版权)法治化水平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的实际步骤。《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要求:“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的长效机制”,“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并把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意见》,采取切实措施抓好此项工作。
2.认真分析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中的薄弱环节。苏府法〔2011〕42号《意见》中指出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中存在问题,在全省新闻出版(版权)行政监管系统不同程度地存在。如:不少地区和部门未建立常态化的培训考核机制,流于简单化、突击性、应付式运作;有些地区和部门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缺少深度和广度,培训内容没有涵盖相关所有法律知识,培训形式单一;个别地区或部门考试考核工作流于形式,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不强、执法能力亟待提高。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分析、充分正视上述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措施加以改进。
二、不断明确加强和改进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的主要内容
3.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总体内容。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主要涉及公共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两大“板块”,涉及思想政治品质、职业道德水准和执法业务技能等相关内容的培训考核。专业法律知识重点是与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执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培训考核。
4.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核组织实施。公共法律知识的培训考核由属地政府法制部门组织实施。培训内容包括:行政法治理论,
行政处罚法、
行政许可法、
行政强制法、
行政复议法、
行政诉讼法、
国家赔偿法等规范政府共同行政行为的法律规范,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等政策文件,行政执法调查取证、行政执法法律文书、行政执法道德规范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