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江苏省2012年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
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各出版物批发单位:
根据新闻出版总署通知精神,2012年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将于今年一季度展开。现将我省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出版物发行业“十二五”时期发展规划》总体目标的要求及《
出版管理条例》、《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和《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的规定,强化监督管理,规范经营活动,加快产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加强城乡出版物发行网点建设,努力构建以大城市为中心、中小城市相配套、贯通城乡的新闻出版流通网络。通过本次年度核验工作,掌握发行业的基本情况,建立规模以上发行单位数据库,规范出版物市场秩序,对严重违规、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发行单位坚决不予通过年度核验,推动发行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范围
(一)参加年度核验的书报刊发行单位为2011年前依法设立并领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发行单位及个人。
(二)参加年度核验的音像制品发行单位为2011年前依法设立并已领取《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音像制品发行单位及个人。
三、时间安排
发行单位的年度核验工作于2012年3月31日前完成。
四、组织实施
(一)书报刊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
1.新闻出版总署负责对出版物总发行单位、全国性出版物连锁经营单位的年度核验工作。
2.省新闻出版局负责对出版物批发单位(含外资单位)及其分公司、省内出版物连锁经营总部、在本省设立的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出版单位发行分支机构、本省出版社发行部门、总发单位在苏分公司、出版物全国连锁单位在苏分支机构、网上书店和跨省发展会员的书友会、读者俱乐部等单位的年度核验工作;负责出版物总发行单位、全国性出版物连锁经营单位年检材料的初审及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