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完成综合评估工作(6月30日前)。省新闻出版局根据各记者站自评情况和报刊社对各记者站的评估,在听取记者站所在地党委宣传部门、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和基层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实际,完成对记者站的综合评估。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记者站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以下相关材料报送至省新闻出版局政务大厅。政务大厅地址:南京市高云岭56号,联系电话:025-83216601。
(一)《记者站年度核验表》一式2份(须从“江苏省新闻出版局报刊管理系统”直接打印);
(二)“记者站2011年度总结报告”书面材料1份;
(三)报刊社对记者站的书面评估报告1份;
(四)《报刊社驻苏记者站报道目录表》1份(须从“江苏省新闻出版局报刊管理系统”直接打印)及样报样刊;
(五)记者站站长中级以上职称及5年以上新闻采编工作经历证明复印件;
(六)记者站记者(含站长)新闻记者证复印件;
(七)记者站人员(含站长)与报刊社关系证明复印件(在编人员提供上一年度本单位工资发放表复印件,聘用人员提供聘用合同复印件);
(八)《江苏省报刊社记者站综合评估自评表》一式2份;
(九)记者站内部管理制度复印件。
人民日报社江苏分社和香港我办报纸在我省设立的办事处只需报送前四项材料。
五、有关要求
(一)各记者站要对照核验重点,认真查找本站在人员管理和新闻采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今年我省首度开展记者站综合评估工作,各记者站要高度重视,如实填写《江苏省报刊社记者站综合评估自评表》,并向省新闻出版局报送评估所需材料。
(二)报刊社要加强对所属记者站报送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所报送年度核验和综合评估材料真实完整,并出具对所属记者站的评估报告。
(三)各市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要对辖区内的记者站及其他派出机构进行一次检查,重点检查群众举报多、社会反映大的报刊记者站,依法查处、取缔违规及非法记者站,并督促所在地各记者站按规定要求参加年度核验和综合评估工作。
联系人:徐伟,联系电话:025-83317485。
特此通知。
附件:
1.记者站年度核验表(略)
2.报刊社驻苏记者站报道目录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