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省报刊核验工作的通知
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新华报业传媒集团、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各报刊出版单位:
根据新闻出版总署《
报纸出版管理规定》、《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报纸
期刊年度核验办法》和《关于开展2011年度报刊核验工作的通知》(新出字〔2011〕446号)要求,现就我省2011年报刊年度核验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验范围
凡已在我局履行登记注册手续,编入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的报刊,均须参加本年度核验工作。
二、核验主要内容
根据相关法规和总署有关要求,对报刊出版单位及其所出版报刊的内容质量、登记项目、遵纪守法、经营活动等情况进行审核检验。重点审核以下主要内容:
(一)报刊主管主办单位是否切实履行管理职责;
(二)报刊主要负责人是否符合任职条件、岗位资格;
(三)刊发重大选题内容是否履行备案手续;
(四)报刊出版单位资本构成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五)是否存在超越业务范围、一号多刊、转让出版权等违规出版行为;
(六)教辅类报刊是否严格按照批准业务范围出版;
(七)非教辅类报刊是否超越业务范围刊登教辅内容;
(八)是否按照刊期正常出版;
(九)是否刊载违法广告;
(十)是否存在违规经营问题。
三、核验流程及时间要求
各报刊出版单位须在“江苏省新闻出版局报刊管理系统” (进入江苏省新闻出版局门户网站,点击“在线办理”,点击“江苏省新闻出版局报刊管理系统”)中填报“报纸(期刊)出版年度核验表”,并经省局初审后,再将相关材料报送省新闻出版局政务大厅。具体核验流程和时间要求如下:
(一)网上填报“报纸(期刊)出版年度核验表”(2月6日-29日)。在“江苏省新闻出版局报刊管理系统”中填写“报纸(期刊)出版年度核验表”,填写校对完毕后,保存并提交审核。
(二)报送年度核验相关材料(2月13日-3月9日,双休日除外)。网上通过审核后,各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年检材料报送至省新闻出版局政务大厅,并领取“受理回执”。材料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