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中心镇发展改革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各市政府
7加强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积极推进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责任单位:省建设厅、省人防办,各市政府
8加强省级产业集聚区建设,推进湖州“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高标准构建产业投资发展平台。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各市政府
9积极推进有效投资增长,深入实施“三个千亿”工程,引导支持企业加大产业转型升级投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综合交通网、能源保障网、水利设施网、高速信息网建设。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能源集团、省交通集团、杭州萧山机场公司
10深化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建设,构建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和特色产业基地。实施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放宽市场准入,完善财税、投融资、用地、用海等政策措施。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金融办
11深化循环经济试点省建设,实施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厅,各相关市政府
12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综合配套改革为主要抓手,深化国家发展改革委改革联系点工作,鼓励各市围绕试点主题积极探索。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各市政府
13稳步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全面实行转变发展方式综合评价制度。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
14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新兴高端服务业,推动金融、物流、会展、科技服务、文化创意、服务外包等成为支柱产业。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旅游局、省金融办
15全面实施“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确保实现污染减排目标,着力提高生态文明水平。
责任单位:省环保厅,生态省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政府
16大力推进清洁空气、清洁水源、清洁土壤行动,深入开展电镀、化工、制革、造纸、印染等五大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工作,持续改善城乡环境质量。
责任单位:省环保厅,生态省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政府
17加强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提高城乡污水处理率。
责任单位:省建设厅,各市政府
18以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统筹推进人才队伍建设。
责任单位:省人力社保厅,各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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