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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
(浙政办发〔2012〕12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全面完成2012年的工作,对于推动经济加快发展、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倍努力工作,进一步落实工作举措。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抓紧制订落实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每项重点工作的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二是要加强协作配合,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三是要加强督促检查,完善工作机制,保障工作进度,确保任务完成。四是要按时报告进展,各牵头单位分别于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和2013年1月15日前向省政府报告上一个季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包括工作措施、完成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省政府督查室要认真做好汇总上报工作,并将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作为省政府对各单位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加强督查和考核。

  二○一二年三月二日

  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

  一、夏宝龙省长牵头工作
  1确保完成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
  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2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切实提高行政效能。
  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二、陈加元副省长牵头工作
  3积极创建海洋经济示范区,加快建设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和国家战略物资储运基地,推进现代海洋产业发展,推进重要海岛高效集约开发。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海洋与渔业局(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其他有关部门或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4高标准编制舟山群岛新区发展规划,启动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和一批重大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舟山市政府
  5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推进浙中城市群规划实施。
  责任单位:省建设厅,省推进城市化工作协调指导小组成员单位,金华市政府
  6大力培育中心镇和小城市,完成省级中心镇总体规划修编,实施“两百双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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