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

  投资1500万元以上中修工程、投资3000万元以上大修工程、投资1000万元以上桥梁拆除重建工程及投资500万元以上桥梁加固改造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程质量的检测和质量评定工作由省公路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负责完成。
  受委托的检测机构或省辖市公路局试验室必须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颁布的现行有关公路工程标准、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的内容进行检测,并出具质量评定报告。

第二章 交工验收

  第十条 交工验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全部完成,涉及合同内容的变更、补充等各项事宜双方已达成一致或已处理完毕;
  (二)施工单位按交通运输部制定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
  (三)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
  (四)竣工文件已按附录A“公路养护工程竣工档案目录”中第三、四、五部分的要求编制完成;
  (五)各参建单位已按附录D的格式完成工作总结报告;
  (六)受委托质量检测机构参照交通运输部规定的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已完成工程质量检测,并出具检测意见。
  第十一条 养护工程完工后且具备交工验收条件时,省辖市(省管县)公路局应及时组织进行交工验收工作。
  第十二条 交工验收程序:
  (一)施工单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且自检合格后,提出交工验收申请报监理工程师审查。交工验收申请应附施工总结报告;
  (二)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交工验收申请及其总结报告进行审查同意后,及时向省辖市公路局提交质量评定资料和监理工作报告;
  (三)省辖市(省管县)公路局对监理工程师签署的审查意见进行核查,并结合现场查看和平时掌握的情况(必要时可进行检测),认为工程满足交工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交工验收。
  第十三条 交工验收的主要工作内容:
  (一)检查合同执行情况;
  (二)检查施工单位工程质量自检报告是否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便准》执行,施工总结报告是否符合附录D的要求,施工资料是否真实、齐全;
  (三)检查监理单位质量评定资料是否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监理工作报告内容是否符合附录D的要求,独立抽检资料是否真是、齐全;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