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高强钢筋生产应用情况调查和推广应用高强抗震钢筋示范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快应用高强钢筋的指导意见》(建标〔2012〕1号)的要求,为开展高强钢筋生产应用情况调查和推广应用高强抗震钢筋示范有关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调查高强钢筋生产与应用情况
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我省自2009年就开展了推广应用高性能抗震钢筋的有关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质量技术监督局、新闻办等部门下发了《关于推广应用高性能抗震钢筋的意见》(云工信〔2009〕196号)。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开展高强钢筋生产应用情况调查的通知》(建办标函〔2012〕6号)要求,结合我省近年来推广应用高性能抗震钢筋的相关情况,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牵头并商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组织力量对本地区高强钢筋的生产与应用情况进行调查。
(一)请结合近年本地区(企业)高强钢的生产应用情况,按要求填写附件3。
(二)请认真做好近年本地区城镇房屋高强钢筋需求量预测基础数据调查工作,按要求填写附件4。
(三)请认真总结近年来开展推广应用高强钢筋的主要工作和取得的效益,简要介绍本地区(企业)为推广应用高强钢筋采用的措施和制定的扶持政策,认真分析高强钢筋生产应用中的主要问题,包括高强钢筋在生产环节及工程建设中的应用情况、已解决的技术问题、产生的效益及存在的问题等,提出对开展此项工作的建议,并填写附件5。
二、推广应用高强钢筋示范工作部署
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拟在我省先期开展推广应用高强钢筋示范工作为契机,我省将在应用400MPa级抗震螺纹钢筋为主的基础上,要求对大型高层建筑和大跨度公共建筑,主受力筋必须采用500MPa级抗震螺纹钢筋,并逐年提高500MPa级抗震螺纹钢筋的生产和使用比例,同时改进高强钢筋连接工艺和加强对相关人员技术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