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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防城港市油气管网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防城港市油气管网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防政办发〔2012〕6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油气管网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桂政办电〔2012〕17号)要求,为做好防城港市油气管网安全保护的组织领导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防城港市油气管网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成员
  召集人:廖 云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农桂军 市发展和改革委副主任
  黄 勇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黄智立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张红兵 市住建委总工程师
  郑里华 市环保局副局长
  李森荣 市交通局副局长
  潘振儒 市安监局副局长
  颜方成 市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彭文军 上思县副县长、公安局长
  莫运朝 东兴市副市长、公安局长
  陈成斌 港口区副区长、公安局长
  王德明 防城区副区长、公安局长
  廖月宵 上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茹正海 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吴能文 港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培爱 防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联席会议建立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业务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和联络员召集人由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农桂军兼任。
  二、联席会议及办公室职责
  联席会议的职责:分析市内油气管网安全形势,部署市内油气管网安全保护工作,研究解决市内油气管网安全的重大问题,监督协调全市油气管网安全保护工作,促进部门协作配合,建立长效机制。
  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职责:负责转达自治区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有关文件和事项,通报市内油气管网安全保护形势和各地区、各成员单位开展安全保护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安全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解决跨部门的安全保护问题,向联席会议提出解决市内油气管网安全保护问题的对策性意见和建议,督办涉油气大要案件的查处,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市监察局、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和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列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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