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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地毯式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的通知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地毯式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的通知
(防政办发〔2012〕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驻港各单位:
  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以环境倒逼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的决定》(桂发〔2012〕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地毯式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的通知》(桂政办电〔2012〕19号)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立即在全市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地毯式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全面、深入、彻底的地毯式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推动企业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为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排查范围和对象
  全市所有地区、行业(领域)的企事业单位,重点排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运输、建筑施工、冶金有色、水利、电力、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特种设备、民爆器材、消防、学校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情况。
  三、排查主要内容
  (一)非煤矿山方面:排查春节后复产矿山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和人员培训情况;矿山企业特别是地采矿山雨季排洪设施的修善、防汛措施的制定情况;对存在隐患的采空区、老空积水、水患严重的矿山和开采残矿的矿山的安全治理和监控防范情况;露天矿、采石场安全防范情况;企业执行领导带班制度情况等。
  (二)危险化学品方面:排查近两年发生过死亡事故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事故的企业,新建企业,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即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以及临江河湖海和位于城区的企业。检查项目符合产业政策与布局、规划;“清净下水”设施;环保、安全“三同时”及许可审查时不符合的整改;涉及重点危险化工工艺和有毒化学品的生产装置自动化改造;重大危险源配备温度、压力、液位和泄漏报警自动监测监控系统,毒性易燃气体设置紧急切断装置;厂(站)区内外安全距离;液体储罐安全监控仪表完好,高低液位报警联锁,防超温超压、防串料跑料、防雷、防汛、防倒塌措施落实;“一书一签”,严禁超量装载规定落实;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通行证;埋地油罐、充装车辆、气瓶等的设备、仪表、安全附件、报警系统检验情况,防渗漏、防上浮、防雷、防静电措施落实;管道设施的分布走向、物料名称、权属单位、安全管理和主管部门,管道上方违章占压、防护距离、标识标志;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演练,应急消防器材配备,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和防化服的配备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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