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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细则(2009修订)

  (九)申买量,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当日交易所交易系统中未成交的最高买价申请买入的下单数量。

  (十)申卖量,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当日交易所交易系统中未成交的最低卖价申请卖出的下单数量。

  (十一)结算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当日成交价格按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当日无成交的,当日结算价按照《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结算细则》相关规定执行。结算价是进行当日未平仓合约盈亏结算和制定下一交易日涨跌停板额的依据。

  (十二)成交量,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在当日交易期间所有成交合约的双边数量。

  (十三)持仓量,是指期货交易者所持有的未平仓合约的双边数量。

  第四十三条 交易指令分限价指令、市价指令、套利指令和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指令。

  限价指令指执行时以限定价格或者更好价格成交的指令。集合竞价结束后,剩余未成交的限价指令于开市后继续执行。

  市价指令指没有标明具体价位,按当时市场上可执行的最好价格(报价)成交的指令。市价指令不参与集合竞价;交易期间,市价指令先于限价指令执行;行情出现单方无报价时,未成交的市价指令自动撤销。

  套利指令分跨期套利指令和跨品种套利指令。跨期套利指令指同时买进(卖出)和卖出(买进)两个相同标的物但不同到期日期货合约的指令;跨品种套利指令指同时买进(卖出)和卖出(买进)两个不同标的物期货合约的指令。套利指令不参与集合竞价;行情出现单方无报价时,不得下达套利指令。

  适用跨品种套利指令的具体品种由交易所公告。

  交易指令每次最小下单量为1手,限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1000手,市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200手。

  第四十四条 开盘集合竞价在某品种某月份合约每一交易日开市前 5 分钟内进行,其中前 4 分钟为期货合约买、卖指令申报时间,后1分钟为集合竞价撮合时间,开市时产生开盘价。

  交易系统自动控制集合竞价申报的开始和结束并在计算机终端上显示。

  第四十五条 集合竞价采用最大成交量原则,即以此价格成交能够得到最大成交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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