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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防城港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方案的通知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防城港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方案的通知
(防政发〔201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驻港各有关单位:
  现将《防城港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三月二日

  防城港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 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2〕8号)文件精神,规范市场秩序,防范金融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市各类交易场所健康有序发展,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决定,从 2012 年2月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为切实做好清理整顿各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清理整顿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我市各类交易场所规范发展为目的,以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依据,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决定和部署,严厉打击违法证券期货交易行为和非法金融活动,切实维护市场秩序,确保投资者资金安全和社会稳定,珍惜与维护全市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政治稳定的良好局面。
  (二)基本原则。
  1.依法依规原则。清理整顿工作要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进行。
  2.积极稳妥、分类指导的原则。在清理整顿工作中,要根据各类交易场所的不同情况加强分类指导,积极稳妥地推进。对辖区各类交易场所要全面摸清情况,做好调查分析工作,制订具体解决措施,实行“一案一策”,避免“一刀切”。
  3.清理整顿与规范发展相结合原则。既要取缔非法交易场所,打击违法证券期货交易,纠正违规行为,又要进一步明确监管主体与监管责任,促进交易场所依法规范发展。要积极培育金融要素市场,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二、清理整顿的对象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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