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三亚市“十二五”保障性住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府〔2011〕145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关于推进三亚市“十二五”保障性住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五届市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三亚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关于推进三亚市“十二五”保障性住房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会议精神和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第三届第六次全体大会通过的《三亚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定,落实保障性住房“十二五”规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把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建立健全多渠道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住房保障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按照上级决策部署,结合实际,确定保障目标和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二)立足实际,适度保障。综合考虑政府的保障能力和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实际需要,尽力而为,满足基本住房需求。
(三)政府主导,创新机制。在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下,通过政府投入与市场供给相结合的资源配置机制,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长效机制。
(四)分工负责,形成合力。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土地及时供应、资金及时到位。
(五)结合我市实际,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保障性住房建设相关法规和政策。
三、目标任务
“十二五”期间,共建设城镇、农村保障性住房32040套,建筑面积220.84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66.25亿元。其中城镇保障性住房24350套,建筑面积174.7万平方米,用地面积1048亩,总投资52.41亿元;农村危房改造7690套,建筑面积46.14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13.84亿元(详见附表)。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率达到43.3%(不含农垦系统人员),初步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住房保障体系,使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