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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3. 农业基础装备建设改造工程。加快农业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利用水利、农业、林业、科技等综合措施,推进高标准农田设施逐步全覆盖,建成高产稳产农田,提高土地生产能力,到“十二五”期末,全市高标准农田占比达到75%。加快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对农田灌溉泵站进行更新改造,在蔬菜园艺上重点推广以喷滴灌为主的节水灌溉工程,在水稻上重点推广以低压管道、渠道防渗为主的节水灌溉工程,农田水利现代化水平达到90%。大力发展设施农业,推广适用型、可控型、环保型、科技型农业设施装备,坚持扶持发展连片1000亩以上的现代设施农业基地,不断提高设施农业产出水平,“十二五”期末全市高效设施农渔业面积比重达21.2%。推动农业机械装备先进化,巩固和提高主要农作物本地机械化保障能力,加快蔬菜园艺、水产、畜禽等高效设施农业机械发展步伐,提高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开发水平,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5%,其中联合收割机和烘干机保障水平达70%以上。
  4. 农业产业园区建设拓展工程。创新土地经营模式,加快合作化发展,进一步将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在保障农民承包经营权益的前提下,深化土地合作改革,加快土地流转集中,实现耕地适度规模经营,到“十二五”期末,全市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比重达到90%以上,农户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比重80%以上。加快园区化发展,坚持政府主导、农民参与、市场运作、产业兴园,科学选址,合理布局,强化区域经济统筹协调发展,打破行政区域界限,使农业园区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主要模式,到“十二五”期末,全市现代农业园区建成面积达到100万亩以上。加快农场化发展,重点推广村级集体经营、大户经营、股份制经营、合作社经营、龙头企业经营等五种模式,鼓励发展特色农场、专业农场,把农业和农村培育成为新兴的投资创业市场。创新运作机制,建立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自主经营,市场运作,建立“区镇合一”现代农业园区管理机制。
  5. 农业科技创新工程。加强地方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对本地特有农业生物资源设立保护地和资源库,加大保护开发力度。积极引进优质品种,支持新品种的试验、适应性驯化和良种繁育,发展种子种苗基地化和商品化生产。加大生物技术应用推广力度,大力推进生物育种、生物食品、生物制品、生物信息等新兴产业发展,加快形成产业集群,提高生物科技农业覆盖率。强化技术合作与对接,采取多种方式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专业技术团体进行有效合作,鼓励创办科研机构、试验基地。突出抓好招才引智工作,以项目招引人才,以产业集聚人才,以服务留住人才,设立一批博士、博士后工作站。到“十二五”期末,全市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70%。
  6.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坚持安全生产、质量检测、执法监督多管齐下,全面提升农产品安全生产能力和质量水平。加强基地标准化生产,严格农业投入品使用,全面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大力推进农药、兽药统供,到“十二五”期末,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基地占耕地比重达到90%。强化产地准出制度,在农产品生产基地、企业和合作经济组织,推行生产记录档案制度,开展质量安全自检,禁止不合格农产品上市。积极推动检测体系建设,加快建立苏州市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提高市(区)检测能力和乡镇、现代农业园区、规模基地等的自检能力,加快形成市、县级市(区)、镇“三级”检测网络,健全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卖场等自行检测机构,切实提高市场检测能力。建立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协调合作、检打联动、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全面提高安全监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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