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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北京市“宏志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二)符合报考条件者均需参加中考,并按照招生计划及成绩择优录取。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
  2012年北京市宏志中学“宏志生”报名登记表

      (区、县主管部门加盖公章)  中考报名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年龄

 

 

照片粘贴处

 

学校加盖

骑缝章

出生年月

 

政治面目

 

健康状况

 

户口类别

 

户口所在地

 

毕业学校

 

邮政编码

 

学校地址

 

是否住宿

 

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个人爱好与特长

 

担任过何项社会工作

 

受过何种奖励

 

家长

情况

姓名

关系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家庭经济来源

 

家庭月总收入

  元

月人均收入

   元

特殊困难说明

 

以上各栏均由学生本人填写

毕业

学校

推荐

意见

 

 

学生毕业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区县

教委

推荐

意见

 

            区县教委主管科室(公章)

                  年    月    日

 录取

学校

审核

意见

 

                     录取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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