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办学工作试点的通知

  相关职业学校应成立试验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和试验工作组,确定工作负责人、联系人,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统筹管理力量、教育资源、师资力量,精心组织开展试验工作。定期将试验情况报告市教委,并主动接受检查、指导和监督,确保试验工作顺利、健康进行。
  六、近期工作安排
  (一)制定试验方案。2012年5月25日(星期五)前,相关职业院校完成试验方案制定工作,并同时上报我委高教处、职成处。
  (二)专家评审论证。我委组织专家对相关院校试验方案进行评审论证。
  (三)启动试验工作。通过评审论证的试验院校于2012年秋季开始招收新生,启动“3+2”中高职衔接沟通办学试验工作。
  联 系 人:张富宇、张 兰
  联系电话:51994842、51994985

  二〇一二年四月六日

  附件:
  “3+2”中高职衔接试验2012年试点学校和专业

序号

高等职业学院

中等职业学校

中职试验专业

1

北京吉利大学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

汽车制造与检修

2

北京北大方正软件技术学院

北京市信息管理学校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北京汇佳职业学院

北京市求实职业学校

学前教育

4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北京市金隅科技学校

数控技术应用

5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北京市商业学校

市场营销(珠宝玉石营销)

北京市商务科技学校

物流服务与管理

6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

北京市园林学校

园林技术

7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北京市自动化工程学校

模具制造技术

8

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

北京铁路电气化学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北京昌平职业学校

航空服务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