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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市直城乡建设系统理论学习安排意见》的通知

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市直城乡建设系统理论学习安排意见》的通知
(榕直建设党委[2012]11号)


委属各单位党组织:

  现将《2012年市直城乡建设系统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O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2012年市直城乡建设系统理论学习安排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巩固创先争优活动成果,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市直城乡建设系统党员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和服务科学发展能力,现就2012年市直城乡建设系统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12年市直城乡建设系统理论学习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省委九届二次全会和市第十次党代会、市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年度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市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总体部署,围绕迎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主线,大力普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围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强化理论武装;围绕福州科学发展新跨越战略,大力实施建设系统党员干部素质提升工程;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建设开放文明和谐幸福的新福州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学习重点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党的十八大将是我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建设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早谋划,早部署。十八大召开前,重点围绕“科学发展、辉煌成就”主题,开展宣传教育,营造迎接学习宣传十八大浓厚理论氛围;十八大召开后,将通过专题学习、宣讲解读、专家辅导、研讨征文等多种形式,全面准确深入地学习领会和把握十八大精神,推动兴起宣传贯彻的热潮。同时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与推进福州城建事业发展结合起来,与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结合起来,与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以学习成果推动本职工作。要结合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省市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机遇意识、创新意识和责任意识,引导和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对形势的科学判断及决策部署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做好当前工作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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