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目标和任务
(一)目标。以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环境、移风易俗、减轻群众负担为宗旨,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崇绿色殡葬,实现基本公共殡葬服务均等化、殡葬服务优质化、殡葬管理规范化,骨灰处理生态化,丧葬习俗文明化,殡葬设备现代化。
(二)主要任务。按照管理与服务“两个分开”的思路,即殡葬管理与殡葬服务分开,基本殡葬服务与选择性殡葬服务分开的原则,突出“惠民、生态”两条主线,推进我市殡葬改革,建立一个“政府推动、法规支撑、政策引导、社会参与”的运行机制,促进我市殡葬事业健康发展。
1.坚持推行火葬。在巩固户籍死亡人口100%的火化率和强化火葬管理的同时,要加强遗体接运管理和大鹏湾华侨墓园、料岭墓园(回族)遗体土葬监管,确保我市推行火葬、改革土葬并进。
2.规范骨灰安置管理。坚持教育人民群众,转变传统的丧葬旧观念,控制墓葬安置骨灰,以鼓励方式推广海葬、树葬或撒散、深埋不留坟头等节地葬法,逐步改变以骨灰占地墓葬为主的局面。
3.加强公墓管理。完善公墓规划建设,加强现有公墓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规范墓穴、骨灰存放格位租用(购买)行为,严禁炒买炒卖或私自转让墓位格位,严格限定墓穴面积,整改超规定面积的墓地(穴),严格执行墓地(穴)使用期间的有关规定,提高公墓节地葬法比例。现有公墓中尚未开发的墓区采用节地葬的比例应不少于40%,提高殡葬用地的循环利用率。同时,加强公墓年审工作,不断创新公墓管理服务模式,充分发挥公墓的功能作用。
4.优化殡葬服务。进一步拓展殡葬服务内容、优化服务程序和标准,完善便民惠民的殡葬服务网络,逐步形成以基本殡葬服务为主体,选择性殡葬服务为补充的服务格局。
殡葬基本服务包括遗体接运(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存放(不超过3天)、遗体告别(小型告别厅)、遗体火化(普通火化炉)和骨灰寄存(10年以内)等项目,执行民政部《殡仪接待服务》、《遗体保存服务》、《遗体告别服务》、《遗体火化服务》、《骨灰寄存服务》等行业标准。火葬场、殡仪馆在提供殡葬基本服务项目的基础上,提供选择性殡葬服务项目,满足不同层次多样性的殡葬需求,平抑殡葬用品价格,保障群众丧葬权益。
选择性殡葬服务要强化市场准入、建立行业规范,以自愿选择、公平协商、市场运作、政府监管为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