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创建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是体制机制建设方面。主要包括:县(市)、区是否设立了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是否制定了具体管理办法;是否建立了工作机制;国土资源管理的职责、机构、经费等是否有保障等。
二是管理制度执行方面。主要包括:县(市)、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政策和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执行《土地管理法 》情况;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情况;对国土资源部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各项决策部署、政策措施、制度规定的执行落实情况等。
三是土地资源节约集约管理方面。主要包括土地利用管理情况、土地利用规划执行情况、耕地保护情况、土地执法情况等四个方面。重点要在工业用地“退二进三”、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业园区土地开发利用、建设用地供应、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违法用地处理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年消化往年“转而未供”土地10%以上,现状闲置土地减少1/3以上,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达到考核标准。
四是矿产资源节约集约管理方面。主要包括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度、矿产资源规划执行度、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有序度、矿山环境恢复率、矿产资源执法效率等。
五是一票否决性指标。如一年内违法占用耕地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超过10%,则“一票否决”。
四、2010年主要目标
2010年是创建活动启动之年,主要目标:一是扎实开展试点工作,把创建活动大张旗鼓地搞起来。经研究,确定余姚、慈溪、鄞州、镇海、北仑、江北为今年全市创建模范县(市)、区试点,力争在今年达标。二是形成全市具体的创建活动指标标准体系。三是形成创建活动的基本制度、工作程序和工作机制。四是评选推荐模范县(市)、区。五是总结经验,探索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规范管理新机制,研究提出制度层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创建活动时间安排
2010年创建活动分为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总结提升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8月底前)。通过全市国土资源局长座谈会、土地利用工作座谈会等会议,专题学习相关精神,认真进行动员并作相应部署。结合“365”节约集约用地行动计划年度工作任务,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试点县(市、区),建立领导小组,组建日常工作机构。各试点县(市、区)创建工作方案、机构设置情况应于9月10日前上报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