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干部民主测评、考核和奖惩等管理工作,干部监督相关制度和执行等情况。
(5)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建议,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组织党员进社区报到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开展结对帮困、党内关爱等情况。
(6)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内监督制度以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报告有关事项,以及违纪党员的处理、申诉等情况。
(7)根据党员、群众的要求,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事项,以及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
三、党务公开的程序、形式和时限
7、党务公开一般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制定目录。党务公开目录由市局直属机关党委制定,明确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
(2)实施公开。各级党组织依照目录进行党务公开。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应制定工作方案,报经局机关党委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
(3)收集反馈。通过设立意见箱、开通热线电话、民主恳谈、民情沟通等形式,认真听取、收集广大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设和要求,对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核实,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整改,并以适当方式反馈。必要时可将调查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再次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4)立卷归档。将党务公开的内容、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处理落实情况等资料,进行立卷归档,并妥善保存。
8、党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局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党务公开,除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和国土资源管理的规定不允许公开的内容外,党内事务一律在本组织范围内公开,其中先进典型宣传学习、开展扶贫帮 2em">党务公开应根据不同的公开内容、范围,采取相应的公开形式。适宜党内公开的,通过党内会议、文件和组织活动的形式予以公开;适宜向群众公开的,通过党务公开栏、局域网等平台予以公开。
局机关党委的党务公开,通过会议、文件等形式在党内公开,局主页“公告栏”、“市局文件”和“党建园地”专栏平台向群众公开,互联网“宁波市国土资源局”网站等载体向社会公开。各党支部可在会议室、党员活动室等醒目位置,设置党务公开栏,挂放党务公开意见箱。党务公开栏可与政务公开栏合并使用,应指定专人负责。
9、党务公开的时限应与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相适应,分为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分期公开和即时公开四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