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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委员会关于开展“学讲话、强服务、转作风、促提升”活动的通知


  二、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推进增减挂钩试点

  1、科学编制农村土地整治规划。充分利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基础,加强县(市)域总体规划、城镇规划、村庄布局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等衔接。结合当地实际,科学编制乡(镇)、村土地整治规划,合理安排拆旧区和建新区的规模及空间布局,把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期内增减挂钩任务,落实到项目、落实到图斑,做好定量、定位、定序工作,统一规划、分批实施。在此基础上,以试点行政村为单位,做好集农民建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农田水利等建设于一体的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引导项目有序、健康、稳妥实施。

  2、探索研究相关政策。通过试点工作,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大力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工作。一是在坚持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制度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农村人均居住占地面积标准体系,改变建设用地“多占得益、少占不得益”现象。二是探索建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资源收益分配机制,制定农村集体成员超标准占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政策;探索建立农村人均建设用地占有利益调控机制和政策调控办法,体现农村资源利益分配的公平公正。三是调整和完善农村土地整治后挂钩指标调剂城镇使用的价格政策,落实国务院文件关于土地增值收益必须及时全部返回村的精神,切实维护农民权益。四是研究完善城市化过程中农村住房制度改革和改建政策,完善“农转居”住房制度。五是整合完善相关财政资金政策,建立多渠道增加资金投入机制,成立农村土地整治专项资金,落实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农村土地整治中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和基本农田建设的比例,落实相关补助资金和奖励资金。

  3、加强试点工作管理。一是加强领导,部门配合。各地应建立由政府领导挂帅,农办、国土、规划、农业、财政等部门组成的协调机构,指导协调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各部门各负其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二是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农村土地整治工作要注重与“百村示范、千村整治”、梯度移民和地质灾害移民、农房两改、美丽新村建设等工作相结合,整合人力、资金和政策,充分发挥叠加效应和规模效益。三是规范管理,有序推进。严格依据国发2010年47号文件精神,按照“总量控制、封闭运行、定期考核、到期归还”的原则,合理设置建新、拆旧项目区,严禁突破挂钩周转指标设立挂钩项目区。切实加大对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的监管力度,确保农房搬迁安置到位、政策补偿到位、拆旧区建设用地复耕到位、建新区用地批后监管到位。落实农民后续保障措施,根据农村转移人口放弃宅基地和承包田(地)的具体情况,认真做好转移人口的户籍、教育、社会保险、就业等保障和服务工作,充分保障转移人口的权益,确保其应有待遇。切实加强项目验收管理,纳入国土资源部农村土地整治统一监管平台,确保农村土地整治工作规范、和谐、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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