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下放企业登记权限的公告
为更好地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加强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日常监管工作,方便经营者就近办事,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办事程序,决定将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部分企业登记权限下放至企业住所所在地市(州)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现将下放登记权限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0年8月10日起,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不再受理企业法人、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除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章规定应由省级工商部门登记的企业法人和有限公司外)的设立申请,以上类型企业登记权限下放至企业住所所在地市(州)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二、原在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上述类型企业档案移交至企业住所所在地市(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在2010年9月30日企业档案移交前,变更、注销登记继续由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