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落实宁波市建筑施工现场信用评价手册制度的执行,建立宁波建筑施工现场信用评价系统,督促做好监管部门、企业、项目部、项目监理部现场信用信息的归集,逐步形成市场和现场联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促使企业安全质量工作职责的落实;二是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诚信承诺等五项制度和要求,企业应书面承诺在出现生产安全事故、行政处罚和行业自律检查不符合的情况时,实行自停自改,并与信用证申领、年检环节挂钩;三是结合差异化管理的要求,修订和完善《宁波市建筑工程重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严格市场清出制度。
(三)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一是研究制订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考核制度和考核标准,建立标准化工地和标准化示范工地两级达标体系,扩大标准化创建工作的覆盖面;二是完成和推广宁波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图解,促进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等硬件的规范化、定型化、工具化和企业管理的程序化、标准化;三是组织开展标准化工作现场推进会、观摩会和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整体水平。
(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一是制订《宁波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监理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程序和内容;二是结合建筑施工现场危险源识别的要求,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制度、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进一步提高隐患排查工作的针对性;三是严格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强化检查督查,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到实处。
(五)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一是开展群死群伤事故和多发事故的专项治理,集中整治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建筑起重机械、火灾事故、高处坠落事故;二是突出重点房屋建筑工程、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的安全监管,解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三是推行塔式起重机载荷监控装置、防倾覆监控装置等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积极推广远程监控系统,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技术保障能力。
(六)强化对非法违法建设工程的打击力度
一是加大对非法违法房屋建筑工程建设、施工、监理企业的处罚力度,特别是对发生事故违法工程的施工企业将按上限予以处罚,提高企业的违法成本;二是加强对注册地施工企业的教育和管理,督促企业不得从事非法违法工程的建设;三是完善违法建设项目案件移交制度,开展集中执法行动和联合执法行动,形成监管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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