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开展安全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继续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强化各级政府,特别是县乡政府“打非治违”责任的落实,探索建立重点领域跨地区、跨行业的联合执法机制,建立完善地方、部门、区域间日常执法、重点执法和跟踪执法联合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查出的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和严格问责等惩治措施,对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事故及谎报、瞒报的,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二)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煤矿要深入开展瓦斯治理、防治水、防灭火、防冒顶等专项整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十必须、十禁止”和“三停八关一整顿”专项整治工作措施,加快推进煤矿井下安全避险系统建设和小煤矿机械化改造工作。非煤矿山要严格执行非煤矿山安全“六必须、六禁止”规定,严厉打击私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尾矿库违规排放等违法违规行为。交通运输要以长途客运、校车安全、危险品运输为重点开展安全专项整治,落实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高速公路、农村、山区交通安全监管,加大危桥险路治理力度。建筑施工要开展以预防工地脚手架垮塌、起重机械倒塌、建筑坍塌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要针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关键设备、重点部位及危险化学品储罐区等重大危险源和地下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设施开展安全整治。烟花爆竹要深入开展“三超一改”(超范围、超定员、超药量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专项整治。消防要抓好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的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
(三)切实加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理顺安监、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职责,建立健全专业队伍和技术支撑体系,积极推进企业职业危害申报工作,严格职业卫生许可制度;深入推进石英砂加工、木质家具制造、石棉矿山及石棉制品、金矿开采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治理工作,巩固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成果;加强对职业病患者的诊断、鉴定和治疗,切实做好相应的社会保障,维护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
九、狠抓应急管理工作,严格事故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