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陕政办发〔2012〕2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2〕14号),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现就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扎实推进安全发展

  (一)深刻领会国务院文件精神,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以下简称《意见》)是指导全国“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规范性文件。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意见的通知》(陕政发〔2012〕3号)要求,深入学习领会《意见》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意见》中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这一主题和核心,以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载体,以加强目标责任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快安全文化建设、切实推动企业精细化管理和安全生产过程控制、大力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狠抓应急管理工作为主要措施,以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切实把各项责任、措施落到实处。各级政府要把“企业安全生产、群众平安生活”作为践行安全发展理念、构建和谐社会的总要求,作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作为推进企业安全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不断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加强目标责任体系建设,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