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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煤电运保障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煤电运保障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陕政函〔2012〕59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1年,由于煤炭价格上涨、铁路运力紧张、发电企业亏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给全省煤电运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面对严峻形势,省内有关产煤市政府和煤电运各方讲政治、顾大局,克服种种困难,全力以赴投入煤电运保障工作中,确保了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保障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电需求,为全省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为了鼓励先进,促进工作,省政府决定对在2011年煤电运保障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宝鸡市人民政府、咸阳市人民政府、铜川市人民政府、渭南市人民政府、省司法厅、西安铁路局、西北电网公司、省电力公司、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省煤炭运销(集团)公司、铜川矿务局、澄合矿务局、韩城矿务局、黄陵矿业公司、崔家沟煤矿、红石岩煤矿、彬长电厂、韩城第二发电厂、户县第二电厂、铜川电厂、渭河发电有限公司、西安热电有限公司、省发展改革委监测应急处、运行调节处等25个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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