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青政发〔2012〕13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现将《青岛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青岛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年)
为进一步促进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改善残疾人状况,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依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山东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全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执行情况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把残疾人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来抓,较好地完成了青岛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全市残疾人事业迈出历史性新步伐。我市先后获得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全国“十一五”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和全国无障碍城市等荣誉称号。
(一)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发展残疾人事业做出重大部署,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以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为基本层面,按照普惠加特惠的原则,制定实施了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专项生活补贴、康复救助、教育救助、托养补贴、养老保险补贴、医疗保险补贴、安居工程、免费乘车等一系列残疾人专项社会保障政策,切实加大了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力度,提升了残疾人的生活质量。
(二)残疾人服务机制进一步健全。以建设机构、培养队伍为基点,以优化流程、落实规范为重点,初步建立了专业化康复、规范化托养、系统化教育培训、个性化就业、多样化文化体育、亲情化维权等服务机制,取得明显成效。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阳光家园建设、残疾人就业扶贫、无障碍设施改造等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各级残疾人组织网络进一步健全,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到100%,残疾人工作者培训率达到98%。全市已建设残疾人定点服务机构210多处,服务队伍达到3000多人,为6.1万名残疾人提供了康复服务;有5000多名残疾人得到了托养服务;特教在校生已达2000多人,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5%以上;多渠道安置残疾人就业4100多名,帮助7900名残疾人实现了稳定脱贫;向6万个残疾人家庭发放了法律援助卡。各项服务机制的建立,有效促进了残疾人的全面发展,为广大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创造了条件。
(三)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将其纳入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级各部门把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职责范围,密切协作,合力推进。圆满完成了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为规划和发展残疾人事业提供了科学依据。成功举办了2008年残奥帆赛和全国助残日主会场系列活动,残疾人特殊艺术展演、社会助残公益项目等重大社会活动形成制度。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蓬勃发展,全面展示了残疾人追求美好生活和自强不息的精神风貌。全市无障碍环境建设进一步加强,为残疾人的学习、工作、生活提供了便利。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社会各界无私奉献,广泛参与,扶残助残风尚成为展示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更加深入人心。广大残疾人自强不息,勇于拼搏,踊跃参与各项经济社会生活,为全市的建设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但是,全市残疾人事业基础还比较薄弱,仍然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措施还不够完善,稳定的制度性保障政策还需要进一步推进;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存在较大差距,在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社会参与等方面还存在许多困难。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全市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的重要时期,也是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攻坚时期。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创新思路,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改善残疾人状况,努力使残疾人同全市人民一道向着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