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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首都高校第50届学生田径运动会的通知

  2.报名时各单位必须携带教育部或省、市教委的招生批录单复印件,招办主任签字并盖招办章方为有效。
  3.运动员号码由大会统一编排制作。
  4.各参赛单位交参赛保证金2000元。凡遵守大会有关规定者,在赛会结束(最后半个工作日15:00前)退回各校。
  5.报名时需缴纳的费用:
  (1)注册费;
  (2)报名费:运动员每人50元。
  五、竞赛办法
  (一)男子100米、200米、400米、110米栏和女子100米、200米、400米、100米栏,及甲组男、女子800米报名人数超过8名采取分组预赛(为了鼓励运动员创造更好的成绩大会编排预赛分组时将尽可能将甲组2011年高校比赛获得前八名的运动员排在一组,如“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按成绩录取前8名参加决赛。
  (二)凡竞赛项目报名不足三人或三队时(含接力队),即取消该项目的比赛,由田协通知有关学校改项。报名人数在8人以上录取前8名,报名不足8人(含8人),递减两名录取。
  (三)报名撑杆跳高和掷链球运动员要自备撑杆和链球,运动员也可自备标枪,但必须于5月07日下午15:00-17:00送交北京大学体育部器材室。由大会统一检查,做好标记封存。
  (四)田赛项目比赛顺序由大会抽签排定。
  (五)接力项目,各单位的参赛运动员必须统一服装,否则不准参加比赛。
  (六)10000米及10000米竞走、20000米竞走设立关门时间,关门时间为三级运动员标准,男子分别为:37:00、57:30、2:25:30;女子5000米竞走为:30:00、10000米竞走1:02:30。10000米为48:00(关门时间执行方法:是指运动员到达关门时间时还距离终点400米以上者即被劝离退出比赛)。
  (七)比赛中各项目通过的等级运动员成绩证明单须在运动会期间申请办理,赛后由承办单位统一到北京市教委和北京市体育局审核备案,会后不予补办。
  (八)不接受非高校运动员参加测验,通运动员技术等级。
  (九)竞赛使用最新田径竞赛规则及成人比赛标准(器械重量、栏高、栏间距)。
  注:本届运动会将进行兴奋剂抽查检测,如违反了反兴奋剂规则,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六、录取名次、计分奖励办法
  (一)各单项录取前8名,1-8名按9、7、6、5、4、3、2、1记分。接力和全能项目分数加倍。
  (二)甲B运动员只参加预赛不参加决赛;甲B运动员预赛成绩须进入预赛总成绩的前三名,其成绩超过甲A的运动员决赛成绩的第三名,方按成绩排列相应名次,不能有并列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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