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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乌鲁木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工商局主动服务首府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20条举措》的通知

  15、建立“一站式”服务窗口。将涉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许可审批的内资企业注册登记、外资企业注册登记、年检验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12315消费投诉举报、广告备案、合同备案等窗口业务全部纳入到服务大厅。设立综合咨询服务台,为办事人员解答和指导各类窗口业务问题。有场地条件的区(县)工商局和工商所可参照此方法。(责任领导:李建军 责任处室:注册处、外资处、监管处、消保处、食品处、广告处、合同处 责任人:翁健、陈华成、姜金坤、韩小军、杨军、闫勇士、王静)

  16、首办咨询窗口向办事群众提供服务时做到“六统一”。首办咨询窗口向办事群众提供服务时必须做到六个统一:统一注册登记程序、统一注册登记审查标准、统一注册登记流程时限、统一提交材料目录规范、统一提交材料文书格式、统一允许当场更正的错误情形、统一注册登记电子信息录入标准,并在服务大厅公示公开。(责任领导:李建军 责任处室:注册处、外资处、监管处、消保处、食品处、广告处、合同处 责任人:翁健、陈华成、姜金坤、韩小军、杨军、闫勇士、王静)

  17、实行书面一次性告知。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必须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以及其所申请事项应当依法遵循的有关事项和内容。需要对企业提交年检材料经审查不符合规定的,工作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明确其限期改正。(责任领导:李建军 责任处室:注册处、外资处、监管处、消保处、食品处、广告处、合同处 责任人:翁健、陈华成、姜金坤、韩小军、杨军、闫勇士、王静)

  18、缩短注册登记和年检工作时限。全面实行“直接审核制”、“一审一核制”制度。冠“乌鲁木齐”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当日或次日核准完成。对新办营业执照,申请手续齐全的,予以当场决定,当场发照;不能当场决定的,做到一次性告知,自受理之日起由规定的20个工作日办结缩短为5个工作日办结;变更登记、注销登记自受理之日起由20个工作日办结缩短为3个工作日办结。对有正当理由无法按期参加企业年检的,经企业在年检工作结束前申请延期年检,延期时间由原来的30日延长至90日。(责任领导:李建军 责任处室:注册处、监管处、食品处 责任人:翁健、姜金坤、杨军)

  19、实行延时服务。在非工作时间,服务对象有紧急事项需要办理并能办理的,经预约,窗口工作人员必须上岗办理。设置“午间服务岗”,由机关窗口干部轮流值班,申请人在中午午休期间,可照常办理注册登记手续。(责任领导:李建军 责任处室:注册处、外资处、监管处、消保处、食品处、广告处、合同处 责任人:翁健、陈华成、姜金坤、韩小军、杨军、闫勇士、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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