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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乌鲁木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工商局主动服务首府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20条举措》的通知

  8、服务网络经济健康发展。积极引导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开展网络商品交易。对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在经营住所上可以家庭住所为经营地址,支持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责任领导:肖建利 责任处室:市管处 责任人:艾合买提江·帕塔尔)

  9、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和行政告诫制度。对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从事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情节轻微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22种首次违法违章行为,实行“首违不罚”,采用行政指导方式予以帮扶,并通过行政告诫方式限期改正。(责任领导:古丽尼沙·沙吾尔 责任处室:法规处 责任人:赵寒剑)

  10、推进诚信市场体系建设。借助综合业务软件平台的技术支持,采取信用评价、信用等级、建立黑名单库、公示警示等方法,在市场经营主体中全面推行分类监管。(责任领导:肖建利、李建军 责任处室:监管处、市管处 责任人:姜金坤、艾合买提江·帕塔尔)

  三、主动推行民生服务,真情真心,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11、关注消费投诉的难点热点问题。定期发布消费警示,聘请消费维权方面的法律专家顾问,为消费者答疑解惑。各级工商部门承办的消费者申诉(举报)案件满意度不低于70%。(责任领导:肖建利 责任处室:消保处 责任人:韩小军)

  12、建立食品快速检测结果发布制度。依法定期不定期对高风险食品进行抽检,抽检结果报请自治区工商局、同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领导协调机构和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实施权威发布。(责任领导:夏光顺 责任处室:食品处 责任人:杨军)

  13、开展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工作。对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农膜等重要农资商品质量开展定向监测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和发布市场监管预警信息,积极引导农民群众理性消费。(责任领导:肖建利 责任处室:市管处 责任人:艾合买提江·帕塔尔)

  14、开展“农资经营放心店”创建活动。鼓励和支持信誉好、规模大的农资企业到乡村开展农资连锁经营,积极创建“农资经营放心店”,方便广大农民群众购买放心农资。(责任领导:肖建利 责任处室:市管处 责任人:艾合买提江·帕塔尔)

  四、主动推行效率服务,践行新疆效率,努力营造务实高效的政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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