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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统筹安排,聚焦重点。引导资金实行统筹安排、总量控制、专款专用,不切块下达部门,根据绩效目标确定扶持项目,变分散管理为统筹管理,变分散扶持为集中扶持;引导资金集中投向具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成长性和高产业带动的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重点公共技术平台;引导资金优先支持部省支持的重大项目、特色产业集聚区内的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项目以及产业链、价值链高端和缺失环节。

  (三)突出绩效,强化管理。对引导资金从预算绩效目标设定、预算执行绩效跟踪、项目完成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整个过程实施绩效管理和评价;建立完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通过指标体系的考核运用,动态调整扶持重点、扶持方式和资金规模,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四)集中资源,多级联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区级政府的主体作用,加大对上争取力度,集聚国家、省、市、区各类资源和政策,形成推进我市产业升级的整体合力;对产业特色明显、升级成效突出的地区,市级在资金安排、项目扶持、考核奖励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

  四、专项设置

  按照企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不同阶段,确定引导资金的功能定位和支持重点。引导资金设置 6 个专项,重点支持人才、科技和产业升级等10类重点方向,并根据不同类别的支持重点和管理要求,细化明细预算、制定管理细则。

  (一)人才引育专项

  主要包括:人才发展资金和大学生租房补贴资金等。

  功能定位:支持高端人才引进,针对企业发展的初创阶段,支持引进符合产业方向的高层次创业人才和先进技术人才,为重点产业发展和集聚提供人才支撑。

  支持重点:各类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和先进技术人才引进项目等。

  (二)科技创新专项

  主要包括:种子资金、科技产业化资金和研发中心扶持资金等。

  功能定位:支持科技创新创业,针对企业发展的成长阶段,支持企业开展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进一步完善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支持重点:科技研发投入、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专利创建、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企业研发中心建设等。

  (三)兼并重组与基地发展专项

  功能定位:支持企业做大做强,针对企业发展成熟阶段,支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整体引进企业和发展总部经济等方式,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和规模发展,提高城市总部企业集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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