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工作督导机制。建立专业化、社会化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督导制度,提高人才使用效率。建立首都社会工作专家督导委员会,组建社会工作专门督导机构,培养专业督导人才。组建独立的社会工作评估机构,对各类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机构和人员进行第三方评估,提高评估的专业化水平和可信度。
四、重点工程
(一)社会工作管理人才综合素质提升工程
将社会工作行政管理人才、行业管理人才、专业机构管理人才和督导人才纳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定期举办各级各类专题培训班,邀请国内外著名社会工作理论、实务专家学者和权威人士授课或交流研讨。提高社会工作管理人才专业管理能力,开阔国际视野,每年遴选50名优秀管理人才到著名高校学习深造、20名赴境外研修学习。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培养一批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督导人才。
(二)社会工作服务人才职业能力建设工程
积极推进社会工作领域从业人员专业化进程,开展系统化专业知识轮训,鼓励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力争实现平均每年4000人通过考试,对获取职业水平证书的从业人员给予财政补贴。大力推进社会工作服务人才高端化发展,每年组织不少于100人参加社会工作专业学历教育,对获取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的给予学费补贴。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培训和教育,广泛开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继续教育工作,确保持证人员继续教育参训率达到100%。
(三)社会工作教育研究人才培养引进工程
加强社会工作理论研究,培养高端理论研究人才。鼓励市属科研院所社会工作专业研究人员参加国际交流,提供必要的支持条件。吸纳海外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来京从事教育教学与研究工作。加大北京市重大人才资助项目向社会工作专业教育研究领域的倾斜力度。
(四)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培育工程
加强与首都高校社会工作院系合作,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社会工作事务所等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制定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实施办法,在启动资金、办公场地、服务场所等方面给予必要支持。在社会服务需求较大的重点领域着力打造20个以上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通过政府向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等购买服务的方式,每年购买500个社会工作专业岗位,以派驻方式选派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到有需要的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城乡社区和社会组织中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
五、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