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保障措施
第九章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第一节 健全组织机制
把文化事业纳入南京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南京文化发展协调机制,统筹全市文化的规划和管理。由市委、市政府牵头,成立跨行业、跨部门、跨领域的文化南京建设领导小组,建立高规格、高效能的指挥协调机制,凝聚更多的力量,形成更大的合力,共同推进文化南京建设的深入发展。
第二节 建立管理体系
加快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进一步转变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职能,理顺与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关系,实行政企、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实现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由管理文化单位为主向管理文化市场为主转变,由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转变,形成职责明确、运转有序、统一高效的宏观管理体系。
第三节 完善考评机制
把文化建设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考核体系中。尤其要把街、镇、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综合考核体系中,形成量化的考核硬指标,以推动基层文化建设。各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与文化管理体制配套的劳动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制度和财税政策。制定配套实施细则和考评标准,年底进行考核检查,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区县领导班子业绩的重要依据。
第十章 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模式
第一节 增强改革意识
树立文化具有意识形态与产业双重属性的观念;树立文化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的观念;树立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相互依托、相互支撑的理念,实现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相促进。
第二节 改革管理体制
依据党的十七大确定的“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的要求,构建关系协调、职能明确、分工协作的文化管理体系。把深化改革同调整结构和促进发展结合起来,深化国有文化企业单位的内部改革,逐步建立有利于调动文化工作者积极性,推动文化创新,多出精品、多出人才的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第三节 积极创新发展
坚持与时俱进,把创新作为推进南京文化发展的核心。积极推进南京文化发展的内容创新、技术手段创新和商业运作模式创新。探索文化企业实现主体多元化、建设运营市场化、融资渠道多样化的发展模式。实施财政补贴或税收减免优惠等措施来扶持新兴和创新性的文化产业项目。加速文化信息数字化进程,建造网上博物馆,确保文化产业能够在新的技术平台上保持更强的竞争力。
第十一章 制定优惠政策,优化发展环境
第一节 加大政府对公共文化事业发展的投入力度
对文化发展的投入以公益性、基础性、引导性、紧缺性的文化项目为主。把文化建设所需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计划,并随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长,增长比例不低于当年财政预算增长幅度的1.5个百分点。保障图书馆、文化馆等公益文化事业单位日常工作必需的经费,确保重大文化活动的顺利开展,以及文化信息资源共享项目的建设和维护。文化馆、图书馆的建设标准必须达到文化部规定的一级标准,符合文明城市测评要求。对重大的文化保护、建设项目专门立项,投入专项资金。加强对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的扶持力度。对新建基层文化设施,省、市、区要给予补贴资金,以调动基层对文化设施建设投入的积极性。
第二节 放宽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准入政策
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和外资进入公益性文化领域。吸引和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公共文化实体,建设公共文化设施,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机制,努力实现公共文化服务投入主体的多元化。
第三节 完善文化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税收支持政策。对于入驻南京的文化企业及其配套企业,除了享受国家有关支持其发展的优惠政策外,根据公司本身性质和盈利情况进行适当的税收减免等扶持政策。对需要重点扶持的文化配套企业尤其是物流、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和准公共服务业给予享受税收的优惠政策。
土地支持政策。推动文化企业进入创意园区,实行集聚化发展,退出的土地优先用于文化企业配套招商,提高土地资源产出效益,带动经济结构优化。对土地开发收储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增值税、土地交易费用等税费争取支持政策,适当减免土地出让税金。
财政配套政策。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扶持中小文化企业的发展。拨付一定数量资金,帮助文化企业减少改制成本,对市场前景好、品牌效益和社会效益高的重点文化产品的生产和经营给与财政补贴。对于重大文化设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行地方配套资金补贴和项目前期经费补助。
投资融资政策。逐步建立和完善文化产业发展投融资体系,促进金融部门对文化企业及其配套企业的信贷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通过股票上市、企业债券、资产重组、股权置换等方式筹措资金。鼓励上市公司以资产重组或增发新股等方式进入文化产业;扩大文化产业利用外资规模,积极探索利用外资新方式,鼓励跨国公司参与国有文化企业的改造重组。
第十二章 实施人才战略 增强发展后劲
第一节 加快文化人才资源配置市场化步伐
建立南京文化人才数据库。对系统人才情况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重点培养人才、后备人才等分类存档分别管理,跟踪培养。建立在相应社会保障条件下的人才流动机制。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吸引优秀人才进入文化产业领域。支持文化创意群体创业发展,培养造就一批文化企业家。全面推行聘用制、聘任制,完善竞争上岗、社会公开招聘等制度,加强各级文化单位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第二节 培养创新型文化人才
以“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为基本目标,培养和造就规模适当、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围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以高层次创新型各类文化人才为重点,努力造就一批具有较高水平、成就突出、影响广泛的文化领军人才。重点扶持资助一批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物保护方面的名家承担重大课题、重点项目、重要演出,开展创作研究、展演交流等活动。
第三节 创新人才工作管理机制
围绕用好用活人才,完善政府宏观管理、市场有效配置、单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择业的人才管理体制。完善人才评价标准,探索建立以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等要素为基础的文化经营管理人才认证评估体系和人才评价发现机制。建立基层文化单位职业资质体系,解决人员编制问题。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实行多劳多得、优劳优酬,重奖贡献突出的文化人才,充分调动文化人才创新创业的积极性。
第十三章 构建服务平台 提升发展水平
第一节 建设公共文化服务组织体系
充分发挥南京高等院校和培训机构的作用,形成一支专业骨干、专兼职服务人员、群众文化积极分子组成的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建立公共文化服务资助体系,采用政府补贴等方式,保障低收入、残疾人等社会特殊群体获得免费的文化服务。促进数字和网络技术在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应用,建设数字广播电视信息平台、数字电影放映网络系统、网上图书馆、网上博物馆、网上剧场和群众文化活动远程指导网络。
第二节 强化政府信息服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