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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6、建立其他配套支持系统。完善统计调查系统、决策支持系统、公务员绩效考评系统等。
  (七)先行推进各类试点。
  按照建立示范、参照可比、各级联动、基础良好的原则,选择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和田地区2个地州和奎屯市、奇台县2个市县,开展首批试点工作。选择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哈密地区4个地州市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农业厅、教育厅、卫生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8个部门,作为自治区开展试点工作的联系点。其他地州市要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做好基础性工作。2013年自治区各地州市全面开展政府绩效目标管理与考评工作。
  五、实施步骤
  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夯实基础,启动试点(2011年10月至年底)。选取各级试点单位开展试点工作,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开展行政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初步开展机关部门绩效目标制定和考评工作,开展重大项目(民生工程、对口援疆项目)效能监察活动,进行机关部门满意度调查。
  (二)全面实施,落实工作(2012年)。开展地州市绩效考评工作,在自治区各部门开展绩效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州市开展对直属机关和县(市、区)的绩效管理与考评,督促各地州市选取部分县(市、区)开展对乡镇和直属机关的绩效管理与考评,开展重大项目绩效管理考评工作,完善效能监督员和监测点工作制度和满意度测评办法,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开展信息化系统建设。
  (三)重点深入,机制创新(2013年)。出台自治区关于开展政府绩效管理与考评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和完善绩效管理综合信息化平台,实行地州和部门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开展部门绩效审计,并对工作成效进行评估。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按照自治区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部门要通力协作,按照分工做好相关工作。要确保人员和经费到位,推进绩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多种形式活动,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行政府绩效管理的部署和要求,以及我区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为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大培训力度。自治区效能办(绩效办)要会同公务员培训部门制定全区绩效管理培训计划,对各地、各部门绩效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推动政府绩效管理工作。
  (四)推进制度创新。从全区发展和绩效管理的实际情况出发,认真研究我区推进政府绩效管理的重大问题,逐步制定完善我区绩效管理的制度体系,确保全区绩效管理工作标准统一。各地、各部门要立足实际,勇于实践,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的管理体制和机制,不断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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