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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政办发〔2011〕173号)


  《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监察部《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监发〔2011〕6号)要求,为开展好我区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战略任务,以改善行政管理、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为核心,积极探索开展政府绩效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构建科学的政府绩效考评体系和考评结果运用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倡行“新疆效率”,优化发展环境,努力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稳步推进、分步实施;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群众公认;坚持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坚持奖优、治庸、罚劣;坚持科学性、合理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持续改进工作。
  三、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点的政府绩效管理基本框架,初步形成绩效管理工作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政府绩效管理制度,构建政府整体绩效管理体系,使绩效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在政府管理工作中得到有效运用,为全面推行绩效管理制度奠定坚实基础。
  四、工作内容
  (一)紧密结合中心工作,推进专项绩效管理。
  1、开展对口援疆工作绩效管理。根据对口援疆工作规划,明确工作项目、投资数量、时间节点、责任分工,由自治区效能办(绩效办)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年度绩效考评指标。
  2、开展重大项目(民生工程)专项督查和考评。由自治区效能办(绩效办)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完善重大民生项目管理办法。各项目牵头部门要建立项目进度跟踪机制和重大项目建设专项考评机制,对责任履行情况及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和考评,确保项目高效、高质完成。
  3、开展民生项目受益对象评议和绩效审计工作试点。2012年由自治区效能办(绩效办)对已完成的民生项目开展受益对象评议和绩效审计试点,并将评议和审计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2013年起逐步扩大评议和审计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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