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县城建设改造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洛政〔2012〕4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1年,各县(市)政府及市政府有关部门紧紧围绕“福民强市”总体目标,真抓实干,开拓进取,圆满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县城建设改造目标任务,有力地促进了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经研究,决定对宜阳县等4个先进县、市财政局综合科等3个先进单位、李海峰等35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县城建设改造工作中不断取得新突破,创造新业绩。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奋勇争先,为推动县城建设改造做出更大的贡献。
洛阳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
洛阳市县城建设改造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洛阳市县城建设改造工作先进单位
(一)县城旧城改造先进单位(2个)
宜阳县 伊川县
(二)县城城中村改造先进单位(2个)
嵩 县 栾川县
二、洛阳市县城建设改造管理工作先进单位(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