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经贸委关于加快福建省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闽政办〔2012〕50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贸委制定的《关于加快福建省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四日
关于加快福建省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的指导意见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贸委)
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对减少流通损耗、促进农民增收、保障消费安全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省农业结构加快调整,居民消费水平显著提高,生鲜农产品产量和流通量逐年增加,全社会对生鲜农产品的安全和品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势在必行。现就我省加快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农业增产增效、农民持续增收、保障消费安全的总体要求,坚持科学发展、技术引领、重点突出、市场主导和协调推进的原则,充分发挥我省农产品资源优势,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密切与台湾和周边省份合作,加强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和流通组织化程度,完善流通链条和网络布局,营造冷链物流发展的良好环境,加快构建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可追溯的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
(二)发展目标
到2016年,全省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水平有较大提升,冷链流通率稳步提高,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农产品以及部分特色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基本形成,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能够满足市场需求。通过改扩建和新建,全省冷库容量由现有的160万吨增至300万吨,冷藏车由现有的2800辆增至5000辆以上,采用的冷链技术、设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培育一批有较强竞争力的冷链物流企业,建设全省性冷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制定和推广一批农产品冷链物流标准,初步形成功能完善、布局合理、设施装备先进、上下游紧密衔接、运行管理规范的冷链物流发展格局。
二、主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