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每个区县、三级医院和市卫生局直属单位申报的“首都市民学习之星”人数不超过1人,申报的“首都市民学习品牌”项目数不超过1项。
(三)递交材料要求:
1.申报“首都市民学习之星”需准备以下材料:《“首都市民学习之星”申报表(组织推荐)》(附件3)、《登记表(组织推荐)》(附件4)、个人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各一式2份。
2.申报“首都市民学习品牌”需准备以下材料:《首都市民学习品牌项目申报表》(附件5)、《登记表》(附件6),以上材料一式2份。另需准备上年度开展学习活动的工作总结、本年度开展学习活动的计划、授课人的讲义或提纲、学员调查问卷。
3.各区县卫生局、各三级医院和各市卫生局直属单位于3月28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电子版通过OA系统发送“市卫生局科教处叶纯”,纸质版于3月30日前报送市卫生局科教处(可通过信函、文件交换或EMS快递方式报送,不接收除EMS快递之外的其他快递件)。
4.请申报“首都市民学习之星”的个人另准备一寸白底彩色个人照片一张(电子版);5分钟以内音像资料,刻成DVD盘,Mpeg2格式,8M码流,标清以上标准。请申报“首都市民学习品牌”的单位另准备记录学习活动的图像资料光盘(5分钟以上)。经卫生局初选,进入推荐名单者,将通知申报个人或单位递交上述材料。
附件:1.《关于开展第三批“首都市民学习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略)
2.《关于开展第四批“首都市民学习品牌”认定工作的通知》(略)
3.“首都市民学习之星”申报表(组织推荐)
4.“首都学习之星”登记表(组织推荐)
5.“首都市民学习品牌”项目申报表
6.“首都市民学习品牌”申报情况登记表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3:
“首都市民学习之星”申报表(组织推荐)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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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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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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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 片
(彩色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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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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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籍 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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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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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团)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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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工
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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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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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
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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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熟悉专业
有何专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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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学 位
| 全日制
教 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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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业院校
及 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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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职
教 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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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业院校
及 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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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及 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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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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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推荐人
联系方式
| 固话:
| 手机:
|
个
人
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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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
惩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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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
培训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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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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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社区
(村、
乡、
镇)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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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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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单位
推荐
理由
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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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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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建设
学习型区
县工作领
导小组
(或市建
设学习型
城市工作
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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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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