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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首都市民学习之星”和第四批“首都市民学习品牌”推荐工作的通知

  (二)每个区县、三级医院和市卫生局直属单位申报的“首都市民学习之星”人数不超过1人,申报的“首都市民学习品牌”项目数不超过1项。
  (三)递交材料要求:
  1.申报“首都市民学习之星”需准备以下材料:《“首都市民学习之星”申报表(组织推荐)》(附件3)、《登记表(组织推荐)》(附件4)、个人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各一式2份。
  2.申报“首都市民学习品牌”需准备以下材料:《首都市民学习品牌项目申报表》(附件5)、《登记表》(附件6),以上材料一式2份。另需准备上年度开展学习活动的工作总结、本年度开展学习活动的计划、授课人的讲义或提纲、学员调查问卷。
  3.各区县卫生局、各三级医院和各市卫生局直属单位于3月28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电子版通过OA系统发送“市卫生局科教处叶纯”,纸质版于3月30日前报送市卫生局科教处(可通过信函、文件交换或EMS快递方式报送,不接收除EMS快递之外的其他快递件)。
  4.请申报“首都市民学习之星”的个人另准备一寸白底彩色个人照片一张(电子版);5分钟以内音像资料,刻成DVD盘,Mpeg2格式,8M码流,标清以上标准。请申报“首都市民学习品牌”的单位另准备记录学习活动的图像资料光盘(5分钟以上)。经卫生局初选,进入推荐名单者,将通知申报个人或单位递交上述材料。

  附件:1.《关于开展第三批“首都市民学习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略)
  2.《关于开展第四批“首都市民学习品牌”认定工作的通知》(略)
  3.“首都市民学习之星”申报表(组织推荐)
  4.“首都学习之星”登记表(组织推荐)
  5.“首都市民学习品牌”项目申报表
  6.“首都市民学习品牌”申报情况登记表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3:
  “首都市民学习之星”申报表(组织推荐)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照  片

(彩色照片)

民 族

 

籍 贯

 

学  历

 

入党(团)

时间

 

参加工

作时间

 

健康状况

 

专业技

术职务

 

熟悉专业

有何专长

 

学 历

学 位

全日制

教 育

 

毕业院校

及 专 业

 

在 职

教 育

 

毕业院校

及 专 业

 

所在单位

及 职 务

 

身份证号

 

被推荐人

联系方式

固话:

手机:

 

 

 

 

 

 

 

 

参加

培训

情况

 

 

 

 

 

 

 

 

 

 

 

 

 

 

 

 

 

 

 

 

 

 

 

 

 

 

 

 

 

 

 

 

 

 

 

 

 

 

 

 

 

 

 

 

 

 

 

所在

社区

(村、

乡、

镇)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所在

单位

推荐

理由

和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区县建设

学习型区

县工作领

导小组

(或市建

设学习型

城市工作

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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