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创新政府重大合同审查方式。政府重大合同,须经法制机构进行法律审查。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政府合同,法制机构要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审查。一般政府合同审查由两人负责,重大政府合同审查由三人负责。
九、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在参加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评比活动的同时,制定活动方案,明确工作要求,严格考核标准,加强工作指导,开展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表彰一批市级依法行政先进单位。通过创建活动,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动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健康发展。
十、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科学制定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计划,建立依法行政考核制度,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制定出台《太原市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将依法行政考核结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作为对政府及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依据。
十一、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完善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年度法律学习培训计划。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每年至少要举办2期领导干部、法制机构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的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和法制讲座。培训内容要突出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新颁布的《
行政强制法》。市县行政学院和公务员培训机构要把依法行政知识纳入教学内容。通过学习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十二、加强法制机构领导和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市县两级及市直各部门依法行政组织机构,召开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今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依法行政工作。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行政一把手为本地区、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政府常务会议和部门办公会议每半年听取一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及时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单位每半年向市法制办报告一次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年底市政府对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进一步加强市县两级法制机构建设,做到人员、编制、经费三到位,使法制机构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