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30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安全保障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
(洛政办〔2012〕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第30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安全保障工作总体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第30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安全保障工作总体方案
为切实做好第30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为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提供一个良好的安全环境,根据《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05号令〕、《第30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总体工作方案》、《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见》(洛发〔2009〕16号)要求和“谁承包、谁负责”,“谁承办(牵头)、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安全保障工作组织领导机构
总 指 挥 长:郭丛斌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市公安局局长
常务副总指挥长:张世敏 副市长
副 总 指 挥 长:林 伟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劭春 市政府副秘书长
郭德荣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社成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孙海平 洛阳市节会管理办公室主任
刘三献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现 场 指 挥:各相关县(市、区)、管委会、市各相关委局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
指挥部设在市公安局,王社成、孙海平、刘三献等同志具体分工负责各项安全保障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联络和应急管理。
二、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一)切实做好煤炭行业安全监管工作
市煤炭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全面监督检查,采取严格过硬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生产建设等行为,确保全市煤矿24小时处于政府及相关部门监控之下,坚决防范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