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省质监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教育厅。
(二十三)强化食品企业内部管理。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食品企业健全内部质量安全管理机构,明确主管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责任。严格执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不少于40小时培训制度,检验等关键岗位必须持证上岗,切实提高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能力。集中开展一次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检查活动。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质监局,各省辖市、县(市、区)政府。
(二十四)加快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推进规模以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全面建立诚信管理体系。上半年完成肉类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试点总结工作,开展诚信体系评价工作;下半年重点开展乳制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建立健全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信用档案,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加快推进质量信用平台建设,加大质量安全信用信息记录发布力度。建立食品生产加工和进出口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全面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信用档案,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发挥食品相关行业协会作用,推进行业自律。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六、服务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二十五)加快推进产业升级。贯彻落实建设中原经济区政策措施,按照《2012年河南省推进重点工程建设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行动方案》,围绕主食产业化、肉制品提升等重大工程,实施食品工业行动计划,提高面制品、调理肉制品、休闲食品、乳品饮料等比重;依托14个产业集聚区,建设特色食品产业集群;推进食品骨干企业原料基地和终端物流体系建设,培育发展若干全产业链食品企业,提高食品产业链条的安全控制能力。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的指导意见》(豫政〔2012〕25号),创建现代农业示范区,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提高农业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和集约化水平。培育发展食品企业知名品牌,提高我省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推进出口农产品、食品基地和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进一步扩大食品农产品出口规模。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厅、畜牧局、工商局、粮食局、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二十六)加强对小作坊、小摊贩的规范引导。对小作坊、小摊贩生产经营者,采取“淘汰一批、整改一批、规范一批”的分类措施,加强指导和服务,积极提供政策、技术、场所等支持,帮助其改善生产经营条件,鼓励和引导食品个体从业人员进入固定场所从事生产经营。通过扶优汰劣、严格把关,使一批无证无照的生产经营户达到依法合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