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队伍建设。各承编单位要采取专兼职相结合与老中青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编纂人员,要选配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较强,文字功底较好,熟悉本部门、本行业、本专业情况的人员从事修志工作。分志编纂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副主编可由编纂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担任,常务副主编则由实际负责分志编纂工作的人员担任。省方志办要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编纂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对在编纂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时间安排。
计划用5年左右时间、分六个阶段完成省志编纂任务。
第一阶段:部署启动阶段(2012年1月-2012年3月),召开《江西省志》编纂工作会议,部署编纂任务,启动省志编纂工作。会后各承编单位成立机构、选配和培训编纂人员,拟定编纂方案和篇目。
第二阶段:搜集资料阶段(2012年4月-2013年6月),全面搜集资料,修改篇目;编辑完成资料长编。
第三阶段:编纂初稿阶段(2013年7月-2014年6月),进行条目试写,对试写稿进行评议,完成初稿;同时继续补充资料。
第四阶段:志稿评议修改阶段(2014年7月-2015年6月),对初稿进行评议,由主编人员对初稿进行总纂;对总纂稿进行评议,修改后进行内审,再修改后形成初审稿。
第五阶段:审查阶段(2015年7月-2015年12月),组织志稿初审、复审,并修改志稿。
第六阶段:验收出版阶段(2016年1月-2016年12月),组织验收,交付出版。
以上各阶段时间划分只是总体安排,各分志可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计划,并严格按照时间任务要求开展各项工作,确保省志编纂出版任务的完成。
(二)工作步骤。
1.各承编单位根据本方案成立分志编纂机构,组织编纂队伍。
2.各承编单位根据本方案研究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情况,制定承编分志的编纂方案,并在省方志办指导下征求意见,根据科学分类和当代社会分工的原则拟订篇目,报省方志办审核后实施。
3.在省方志办的指导下培训修志人员,提高其政治素质,掌握基本的方志知识和编纂要求,并根据篇目组织编纂人员落实分工。
4.搜集资料,除搜集本单位、本部门档案资料外,还要从省档案馆和各种报刊中搜集原始资料,尤其要注意开展社会调查,搜集第一手资料。
5.根据篇目分类编辑资料长编。
6.试写志稿,掌握编纂方法后,再推开进行全志初稿编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