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江西省第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的通知
(赣府厅字〔2012〕16号 2012年2月13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调动社会各界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积极性,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促进富裕和谐秀美江西建设,省政府决定2012年举办江西省第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程安排
江西省第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于2012年3月至11月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2年3月至10月。
第二阶段:2012年10月至11月。
二、比赛项目
由省体育局在《江西省第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实施方案》中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