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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统计工作的意见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统计工作的意见
(长政发〔2012〕7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为加强和改进乡镇街道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湖南省统计管理条例》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依法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10〕15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乡镇街道统计工作的重要性

  统计是实行科学决策和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在反映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服务领导科学决策、满足社会公众需要等方面的作用日益突出。加强统计工作,对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各界对统计信息的需求更加迫切,对统计数据质量的可信度更加关注。但是,目前我市统计工作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比较薄弱,尤其是乡镇街道统计工作存在统计机构不够健全、统计经费难以保证、统计人员变动频繁、统计业务难以开展等情况,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受到影响。各级政府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乡镇街道统计工作是全市统计工作的重要基础,切实加强乡镇街道统计基础工作,做到源头数据全面准确,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为长沙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率先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切实加强对乡镇街道统计工作的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在业务经费、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投入和保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实行统计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并明确一名负责人分管统计工作,健全机构,配强人员,改善条件,为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确保各项统计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完善管理体制。各乡镇街道要配备2-3名专职综合统计员负责本辖区的综合统计工作,并对辖区内单位和村(社区)统计员在业务上进行指导和协调;村(社区)统计工作由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指定专人负责。要把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充实到统计岗位上,新增统计人员要从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热爱统计工作并具有统计专业知识的人员中选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取。乡镇(街道)机构改革要加强统计工作,人员配备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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