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航运金融集聚区建设。培育离岸金融市场。研究设立与航运相关的政府性创投引导基金或公司。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港口航运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设立财务公司、金融控股公司等。(市金融办牵头)
完善电子口岸、智慧物流等平台,扩大物流公共信息互联互通范围。推进航运物流企业信息示范工程建设。(市口岸打私办、市交通委、宁波海事局、宁波海关、宁波国检牵头)
(2)深化港航战略合作
推进宁波-舟山港一体化建设,强化港口岸线开发、管理运营、资本技术等合作,推动实施口岸管理一体化。(市交通委、市发改委负责)
参与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发展集装箱运输和大宗散货中转储运,建立健全与上海港在航运、金融方面的合作发展机制,共同开拓国内外腹地资源。(市交通委、市发改委、市金融办负责)
推进以梅山保税港区为重点的国际航运综合试验区建设,争取享受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优惠政策。(市交通委、市发改委、梅山保税港区管委会负责)
(3)提升港口开发管理水平
完善海铁联运市场发展的政策扶持体系,强化货运代理、船运代理企业等市场主体培育,到2015年,形成30万标箱的作业能力。争取国家在宁波开展海铁联运体制创新综合改革试点。(市交通委、市财政局、市发改委负责)
推进梅山、大榭、穿山三个港区专业码头建设,建成梅山港区3#~5#集装箱码头、大榭港区小田湾油品码头等,新建梅山港区6#~11#集装箱码头、镇海港区19#~20#液体化工码头、镇海港区通用散货码头等。规划开发象山港、三门湾等岸线。力争新增5000万吨的港口货物吞吐能力和600万标箱的集装箱吞吐能力。(市交通委、市发改委、梅山保税港区管委会、大榭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争取成为国家海洋经济高等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改革试点城市,建设国家级港口物流人才培养基地,推进中国(宁波)港口博物馆建设,举办港口文化节、APEC港口网络联盟会议和发展中国家港口管理研修班等活动。(市教育局、市交通委、市发改委负责)
(4)发展现代海洋产业
发展海洋制造业,择优发展石化、钢铁、造船、汽车、装备制造等临港大工业,重点发展石化成套设备、核电设备、风电设备、海洋环保设备等海洋装备制造业,加快宁波LNG储运交易基地建设,发展海岛和近海风能、潮汐能、生物质能,重点发展海洋生物保健品和海洋生物功能材料产业,推进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等工程。[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海洋渔业局、市旅游局,沿海相关县(市)区负责]
推动象山港-石浦-三门湾海洋旅游板块发展,重点发展滨海度假、海洋观光、游艇(游船、邮轮)、海上运动等,以中国(象山)水产城、镇海液体化工交易市场等专业市场为依托,提升海水产品、海洋石油及制品等商贸服务水平,建设成为全国性海洋产品和生产资料贸易中心。[市旅游局、市贸易局、市发改委,相关县(市)区负责]
加强远洋渔船更新改造和远洋渔场开拓,建设一批生态友好型水产养殖园区,加快建设石浦等水产品加工区,探索发展主要渔货远期合同交易。(市海洋渔业局牵头)
(5)推进海岛分类开发
编制海岛资源综合开发规划,开展海岛综合保护与利用试验区建设,开发利用和保护一批重要海岛。研究出台《海岛保护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市海洋渔业局、市发改委负责)
(6)优化海洋经济空间布局
坚持以陆引海、以海促陆、陆海联动,统筹海洋资源的自然属性和经济社会属性,构建“一核、三带、六区、多点”的空间布局结构。(市发改委牵头)
4.智慧城市创建重点工程
(1)推进十大智慧应用体系建设
构建智慧制造、智慧物流、智慧贸易和智慧能源四大产业应用体系。(市经信委牵头)
推进智慧公共服务、智慧健康保障、智慧交通、智慧安居服务、智慧文化服务五大应用系统建设,构建智慧社会管理应用体系。(市经信委牵头)
(2)推进六大智慧产业基地建设
建设网络数据基地、软件研发推广产业基地、智慧装备和产品研发制造基地、智慧服务业示范推广基地、智慧农业示范推广基地、智慧企业总部基地。(市经信委牵头)
(3)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构建新一代信息网络基础设施,推进光纤到户和第三代移动通信网络等建设。推进城镇地区光纤到楼入户,推进宽带向政府、公共服务机构和社区中心覆盖。统筹规划物联网和云计算服务平台建设。(市经信委牵头)
推进互联网、电信网、广电网“三网”融合,大力发展手机电视、互联网视频等融合业务。力争到2015年,实现互联网城域出口带宽达到1000G以上,互联网宽带接入率达到95%以上,无线宽带网络覆盖率达到98%以上,全市有线电视双向数字化率达到100%。(市经信委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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