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工的通知

  建成运营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基本建成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加快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建设,推进轨道交通后续线路建设。(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市交通委负责)

  加快机场快速路、南北环快速路等项目建设,推进杭甬高速公路复线、高速公路余慈连接线、环象山港高速等项目建设,启动世纪大道快速路建设。(市住建委、市交通委负责)

  加快综合运输枢纽场站建设,加强城际城乡交通与港口、城市公共交通的相互衔接,提高组合效能。(市交通委牵头)

  实施钦寸水库及引调水工程、曹娥江至宁波引水工程、郑徐水库和慈西水库等工程,开展青溪水库和富春江引水工程前期规划研究。(市水利局、市发改委负责)

  有序开发海水淡化及再生水利用等非常规水源,推行分质供水,开展水网改造,推进农民饮用水、清水河道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工程,完善沿海防御防潮、高标准城市防洪排涝和主要江河堤防工程体系,完成万方以上屋顶山塘整治工作。(市水利局牵头)

  打造能源储运基地,提高成品油、电煤、天然气等应急储备能力,加快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和地热能等的开发利用,规划建设与省天然气主干网配套的天然气管网。(市发改委、市经信委牵头)

  2.产业结构升级重点工程

  (1)推进工业转型升级

  打造纺织服装、家用电器、电子电器、精密仪器、汽车零配件、模具文具等10大产业集群,增强产业研发、标准、营销等服务功能。(市经信委牵头)

  发展市场前景好、环境影响小、产出效益高的临港先进制造业,处理好临港工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负责)

  编制实施宁波参与中西部地区开发规划,合理引导宁波企业“走出去”建立生产基地,就地招工、生产和销售。(市经合办、市发改委负责)

  鼓励企业向研发设计和品牌营销拓展,引导企业由贴牌生产转向发展自主品牌,努力打造品牌强市。(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负责)

  引进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央企、外企,培育一批拥有核心技术、自主品牌和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组织实施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力争培育5家销售收入超过500亿元、20家超过100亿元、200家超过10亿元的龙头骨干企业,以及2000家超亿元的成长性中小企业。(市经信委牵头)

  (2)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发展国际贸易、现代物流、金融保险等为重点的生产性服务业和旅游休闲、社区服务、体育健身、家庭服务和老年服务等就业容量大、市场前景广的生活性服务业,壮大文化创意、研发设计、现代会展等新兴服务业,发展总部经济、服务外包、电子商务等新兴业态。(市服务业办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建成20个左右现代服务业产业基地,规划建设一批跨区联动、资源共享的生产性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完善落实服务业发展优惠政策,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制度。(市服务业办牵头)

  (3)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建成一批国家级工程实验室和技术研究中心。实施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和重大产业项目,加快建设公共技术服务机构和交易平台。力争到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6000亿元左右,占生产总值比重达15%。(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发改委负责)

  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规划和发展目录,扩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制定自主创新产品采购政策,加大政府产品采购力度。(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负责)

  (4)构建产业集聚区

  高水平建设宁波杭州湾、梅山两个省级产业集聚区,加快规划建设慈溪工业园区、江北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宁海三门湾工业园区,研究推进奉化滨海区块、象山滨海区块等新产业集聚平台建设。[市发改委牵头,有关县(市)区落实]

  推进各类重点开发区和工业园区整合提升,着力形成“三区互动、三沿布局、三产融合”的产业空间新格局。(市发改委、市外经贸局、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负责)

  加快推进用地、用海、用岛和环境容量指标向产业集聚区倾斜,设立海洋经济专项资金,推进区域交通、能源、环境等配套建设,增强产业集聚区承载能力。(市国土资源局、市海洋渔业局、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委负责)

  3.海洋经济强市建设重点工程

  (1)培育“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体系

  打造大宗商品交易中心,2015年实现市场交易额4000亿元以上。规划建设一批大宗散货储运基地和交割仓。培育引进一批中转、运输、配送等物流企业。(市交通委、市发改委、市贸易局负责)

  鼓励发展国际中转、国际采购、进口分拨、出口配送等新型物流业态,支持拓展保税仓储、加工组装及配套增值服务。探索建立船舶交易市场,鼓励船务服务、港航培训等行业发展。(市交通委、市金融办、市发改委负责)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