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加强社会管理。不断深化“八项专项整治”活动,巩固和扩大“打黑除恶”斗争成果,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严格落实信访工作分级负责制,强化源头管理,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重视公共安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突出抓好交通道路、建筑工地、非煤矿山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面贯彻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积极开展“两个共同”示范县创建工作,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继续关心宗教界人士生活,发挥宗教界人士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独特作用,不断开创和谐稳定的新局面。(各乡镇人民政府、统战部、政法委、监察局、公安局、信访局、物价局、安监局、食药监局、卫生局、宗教局负责)
20.认真办好县政府承诺的十件惠民实事。紧紧围绕县政府确定的涉及保障性住房、教育基础设施、农村饮水安全、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公益事业、通乡油路、畜牧产业开发、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10件惠民实事。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依托项目,整合资金,扎扎实实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确保在10月底前按期全部兑现。(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工部、财政局、住建局、教体局、水务局、农业局、房管局、交通局、畜牧局、国土局、环保局、扶贫办负责)
七、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始终坚持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效能政府的目标不动摇,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21.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始终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严格执行政府议事规则,不断完善和推行重大决策专家论证、听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策制度,努力提高科学决策水平。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认真做好“两案”办理工作。全面实施依法行政规划,深入开展“六五”普法活动,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制观念,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着力建设法治政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努力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完善督查机制,加强跟踪落实和监督检查,加大效能监察力度,强化行政问责,努力提高行政效率。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坚持培训、教育、管理和监督相结合,努力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清正廉洁、作风优良的公务员队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负责)
22.着力加强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规范公共资源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高度重视政风建设,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牢固树立无功就是过、从政必有为的观念,建立健全抓落实的各项工作机制,引导各级干部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抓落实、促发展上,努力促进各项工作部署和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