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和完善电子商务市场体系
建设与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地位相匹配的电子商务市场体系,完善实体市场与网上市场的互动发展、国际市场与国内市场的连接贯通,基本形成技术先进、万商云集、功能齐全的电子商务市场格局。
实施电子商务市场体系建设工程。探索建立电子商务市场体系框架,大力发展B2B市场,积极发展B2C市场,稳步推进C2C市场,鼓励丰富多样的电子商务市场形态不断涌现。以技术商品交易、钢铁和汽车交易、化工产品交易、有色金属产品交易、农产品交易以及消费者生活品交易和时尚品牌交易为重点,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专业电子商务市场群体。推进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信息资讯、诚信评估、纠纷处理、交易促进等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与管理平台建设。优化电子商务服务体系,探索建立具有市场影响力的电子商务指数。引导和规范电子商务市场环境,创新政府监管模式,完善电子商务市场监管体系。加强针对电子商务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和知识产权保护,探索建立网上投诉、纠纷调解和仲裁等交易处理机制。
(二)鼓励各类电子商务发展模式创新
建立电子商务创新服务体系,鼓励电子商务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推动商业模式、商业业态创新。加快国内外电子商务主体机构的集聚,形成电子商务“总部经济”新元素,吸引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和功能性分支机构落户上海。
实施推进电子商务创新发展工程。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加强技术应用与商务模式创新的有效结合。推进云计算、物联网、移动通信、射频识别等技术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解决商品交易中的海量数据计算及利用、食品冷链物流、商品精细化管理等问题。支持建设电子合同谈判签约和电子单据服务平台,实现有形市场与虚拟市场、传统贸易与电子商务的无缝链接。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企业实施电子商务创新工程,支持成立电子商务创新联盟。重点发展移动电子商务、数据产业、商务地理信息系统、商品服务追溯系统。解决电子商务经营创新、管理创新、市场拓展与企业财务盈利等关系问题。初步建立电子商务创新服务体系,营造电子商务创新的良好环境,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创新实践活动。
(三)加快推进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建设
加快推进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集中力量,大力培育和发展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
实施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工程。建设一批有影响力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贸易平台、专业服务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兼并联合、企业上市、政策支持等多种方式,打造一批百亿元级、千亿元级的大型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建设具有信息展示、电子交易、电子结算、贸易融资、现代物流等功能的电子商务贸易平台。建设国际贸易中心平台,实现贸易全环节信息服务功能,为政府部门决策咨询和企业开拓市场服务。鼓励中小企业应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进一步提高完善工博会、购物节、跨国采购大会、华交会等国家和地区级展会运用电子商务的水平,探索举办国际网货交易大会等新型展会。积极支持B2B、B2C等各类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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